为进一步调动基层培养单位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加强研究生教育管理,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苏州大学研究生工作综合考评方案(修订)》(苏大研【2016】25号)的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对2016年度各研究生二级培养单位的研究生工作进行综合考评,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评依据
《苏州大学研究生工作综合考评方案(修订)》(苏大研【2016】25号)。(见附件1)
二、考评范围
所有独立设置有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的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
三、考评内容
考评内容包括常规工作全面考核和特色工作单项考核两个方面。其中,常规工作考评指标体系包括4个一级指标,18个二级指标,67个考核要素,满分值为100分;特色工作按照6个不同单项指标体系考核,满分值均为100分。
四、奖项设置
考评分别设置“研究生工作综合考评优秀奖”、“研究生教育特色工作单项奖”。
1、在常规工作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单位中设“研究生工作综合考评优秀奖”三项,奖励人民币8万元/项。
2、在特色工作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单位中设“研究生工作特色奖”1项,奖励人民币6万元/项。共计六个单项。
五、考评方式
本次考评采取单位申报的方式进行考评。每个学位评定分委会单位只能申报“综合奖”或“特色奖”其中一项,不得同时申报。
六、材料提交
1、各单位依据《考评方案》,进行自查自评,形成自评报告。(电子版和纸质版)
2、各单位依据《考评指标体系》自评得分表。其中申报单项奖六(最佳进步奖)的单位列出2015、2016自评得分。(见附件2、附件3)(电子版和纸质版)
3、各单位依据《考评指标体系》自评得分支撑材料复印件。(各单位依据指标体系一级指标分类简装成册。)(纸质版)
4、《研究生科研和国际化数据统计表》(2016年度)(学院(含学部所属学院)、科研院所、附属医院分别统计)。(附件4)(电子版和纸质版)
七、其他
1、提交材料时间:截止2016年12月26日(周一)。
2、提交材料地点:研究生院综合办公室301、309。
3、评审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联系方式:65223359、65111039;liwenjun@suda.edu.cn;wjx@suda.edu.cn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