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字【2019】59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现开展2018—2019学年苏州大学研究生评优工作。请各单位对照相关评优条例认真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现将有关评定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定范围及方法:
1、参评对象:
优秀研究生:一、二年级全日制在校在读研究生(定向生除外);
优秀研究生干部:学制内全日制在校在读研究生(定向生除外);
优秀毕业研究生:2019届全日制毕业研究生;
研究生学术标兵:学制内全日制在校在读研究生(定向生除外)。
2、本学年有考试不及格者、受处分者不得参评;
3、符合条件的研究生自己提出申请,由学业导师、德政导师推荐,向本培养单位负责老师递交评优申请;
4、经所在学院(部)审核,按申请奖项类别,分别排出顺序,并严格按照所分配的名额确定。在评优名单评定、公示五个工作日后,于规定日期内报送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审核。
二、名额分配:
优秀研究生:参评人数*5%;
优秀研究生干部:参评人数*1%;
优秀毕业研究生:参评人数*15%;
研究生学术标兵申报,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限报0-1人(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部限报0-2人,医学部限报0-8人)。
具体名额分配请见附件6。
三、上报材料要求:
各类评奖审批表(附件1-4)(一式二份)须由研究生本人书面上报,由学业导师、德政导师签字、院(部)盖章,请将评优纸质材料于5月29日12:00前交送研究生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校本部蕴秀楼303室),各培养单位评优汇总表(附件5)电子版发送至yanming@suda.edu.cn。如有疑义,请与研究生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教育与管理科严明(652253991)联系。
四、各类评优奖项均不兼得(学术标兵除外)。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