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字【2019】2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苏州大学研究生助教管理实施办法》(苏大研〔2018〕27号)文件要求,现对本学期聘用的博士研究生助教进行终期考核,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博士研究生助教填写《苏州大学博士生助教终期考核表》(附件1)一式两份,并附上相关助教材料递交岗位监督人(所助课程主讲教师),由各岗位监督人对助教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终期考核不合格的博士研究生必须重新承担一门课程助教工作,重新担任助教工作期间不再发放津贴。
2、博士研究生助教终期考核主要内容:能否准时参加上岗培训并按时上岗;在助教工作岗位上,所完成的量化教学任务(应详细写明所承担的具体工作);工作是否认真负责;能否将理论知识与实际工作相结合,达到较好的教学效果等。
3、岗位监督人考核后将考核表交至设岗单位研究生秘书处,由各单位对博士研究生助教工作考核情况进行审核并加盖公章。研究生秘书汇总本单位参与终期考核的助教人员情况,填写《苏州大学博士生助教终期考核汇总表》(附件2),同时将电子版发至liuyao@suda.edu.cn。
4、请各培养单位在1月12日前将汇总好的《苏州大学博士生助教终期考核表》、《苏州大学博士生助教终期考核汇总表》书面材料交到研究生院培养办。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