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见兴等20名研究生超过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仍未完成学业,且没有特殊情况提出延长申请并获研究生院批准,拟作自动退学处理。根据《苏州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2022年10月修订)》(苏大研[2022]128号)文件第三十二条和三十三条规定,经各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审核并提交书面报告,校长授权的专门会议研究决定拟对其按自动退学处理。
现对以上研究生处理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期结束,学校按规定程序进行处理并发文。
公示期:2025年10月20日-11月3日。
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向研究生院提出,联系方式:65226986.上述事项由各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通知到研究生本人。
拟作自动退学研究生名单.pdf
研究生院
202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