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字【2018】99号
各相关院(部):

根据《关于对已有的工程硕士、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进行对应调整的通知》(学位办〔2018〕28号)(附件1)精神,现将我校对应调整工作通知如下:

一、调整原则

1.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要以保证质量为前提,按照《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关系表》(附件2)进行,以一对一、多对一的方式对应调整为相应的专业学位类别硕士学位授权点。

2.对存在多个对应关系的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可根据自身主要办学方向和特色,选择一个专业学位类别填写《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申请书》(附件3)进行对应调整。

二、申报要求

1.《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申请书》中与时间相关的内容均截至2017年12月31日;涉及的人员均指人事关系隶属本单位的在编人员以及与本单位签署全职工作合同(截至2017年12月31日合同尚在有效期内)的专任教师(含外籍教师),兼职人员不计在内;涉及的成果(论文、专著、专利、科研奖项、教学成果等)均指署名第一单位获得的成果。所填材料真实且不涉密,各专业学位类别学位授权点的人员不得重复。

2.如专业学位类别获得硕士学位授权,《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申请书》将做为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的材料之一。

3.本次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暂只公布专业学位类别博士学位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试行)(附件4),内含专业特色、师资队伍、人才培养、科研能力及水平,供各单位参考。

三、报送材料

请相关单位于2018年9月17日前向研究生院提交《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申请书》(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

联系人:和天旭

电话:65112546,  13913559757
    电子邮箱:hetianxu@suda.edu.cn  

附件1:关于对已有的工程硕士、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进行对应调整的通知(学位办〔2018〕28号).docx

附件2: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关系表.doc

附件3: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申请书.docx

附件4:专业学位类别博士学位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供参考).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