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字【2018】47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要求和我校研究生就业工作安排,2018届毕业研究生派遣工作已启动。为确保每位研究生在毕业前能顺利办理好各项就业派遣手续,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首批就业派遣工作时间安排
就业书面材料收取截止时间:2018年6月15日。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在此时间节点之前收集、汇总研究生的就业材料,分批次交至研究生院就业指导科,并附上材料清单。
我校研究生首批就业派遣时间:6月下旬(具体日期待省教育厅通知)。首批集中派遣的《就业报到证》可在毕业研究生离校前发放至各培养单位。
二、就业书面材料提交规范
(一)签发《就业报到证》须提交材料
1、去就业地报到:手续完备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乙方联原件(必需)、就业地人社部门出具的接收函等。
注:劳动合同不能直接作为就业派遣依据。
2、回生源地报到(返回原籍):①下载并填写《毕业研究生返回原籍申请表》(附件一)。如未明确就业去向,只须提交材料①;如已明确就业去向,提交①+②已签《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乙方联或提交①+②空白《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未签、一式二联)+③劳动合同/《苏州大学毕业研究生就业情况反馈表》(附件二)等就业证明材料。
(二)几种特殊情况
1、考取公务员、事业单位办理报到证:①公务员(事业单位)录用通知书;②退还空白《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未签、一式二联)。因各单位要求不同,在递交录用通知时需注明报到证签往单位名称和档案接收单位名称。
2、出国、出境办理返回原籍报到证:①下载并填写《毕业研究生返回原籍申请表》(附件一);②有效出国留学或者工作证明,请注明姓名、学号、国外学校或单位名称;③退还空白《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未签、一式二联)。
3、博士升学不办理报到证:①录取通知书、调档函(复印件);②退还空白《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未签、一式二联)。
4、博士后进站办理报到证:①博士后进站协议、调档函(复印件);②退还空白《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未签、一式二联)。
注:以上四种情况研究生均需退回就业协议书;如果已经签订就业协议,在退还协议书时还需提供所签单位的解约证明。
5、灵活就业(非派遣):下载并填写《苏州大学毕业研究生就业情况反馈表》(附件二)。本表仅作研究生就业情况统计用,不作为就业派遣依据。提交劳动合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复印件亦可计入非派遣就业情况统计。
6、学籍异动: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需统计出2018届生源中不能毕业的研究生名单(延长毕业学年、休学、退学等),填写《2018届研究生不能取得毕业资格名单表》(附件三),注明2018年12月是否能毕业、学生事务中心网上申请是否完成。学籍异动研究生的网上申请审批表由研究生院就业指导科统一打印。
7、定向培养研究生就业数据及材料由研究生院就业指导科统一上报。
三、注意事项
1、2018届毕业研究生确定就业去向后,请登录学校就业网(http://suda.91job.gov.cn)填报就业信息并将就业书面材料交至培养单位;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老师对毕业生递交的就业书面材料进行初审,并登录学校就业信息服务平台(http://suda.91job.gov.cn/admin/default/login)审核毕业生录入的就业信息是否正确、完备。
2、户口迁移至苏大的研究生凭《就业报到证》至学校保卫处户政室(东校区凌云楼106室67162356)办理《户口迁移证》。
3、暂时未签约或无明确就业意向的毕业研究生,在两年派遣期内可以凭完备的就业协议办理派遣手续。在未办理派遣手续前,毕业生有责任和义务向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和学校提供相关证明,以利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和学校对学生就业情况的掌握。
4、由于毕业生就业派遣工作关系到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制作、《户口迁移证》的签发、学生档案的邮寄及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就业率的统计等重要工作,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高度重视,及时、认真、准确地完成就业信息上报工作。
就业派遣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请与研究生院就业指导科胡老师联系,联系电话:65226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