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字【2017】98号
各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的通知,2018年中德(CSC-DAAD)博士后奖学金项目遴选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我校博士生申报该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博士后:留学期限为7-18个月。
二、重点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确定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确定的重点领域、重大专项、前沿技术、基础研究;人文与社会科学领域。
三、资助内容
留学人员在外留学期间奖学金生活费由中德双方共同负担,总计2000欧元/月。此外,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一次赴德签证护照费;德方提供留学人员在德期间每月综合保险费及3个月在华德语培训费用,以及向接收中方留学人员的德国单位提供科研补助200欧元/月。
四、申请条件
1.确保于2018年7月31日之前获得博士学位的我校应届博士毕业生。
2.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6年10月20日以后出生)。
3.申请人在向中德双方申请时,应已获得德国大学或公立科研机构正式签发的邀请信,邀请信应包含为申请人提供工作场地,及已同意负担申请人课题研究产生的科研费用等内容。
4.申请人在外研修期间,根据其学科专业和德方导师要求,工作语言可为英语或德语。在申请时,需根据以下标准提供相应的语言水平证明:英语雅思6.0分或托福80分及以上,德语TestDaF 14分或DSH 2级及以上。若申请人提交的语言水平证明无法达到上述要求,在其德方导师出具认可其语言水平证明的前提下,也可提交申请。
5.其他条件请仔细查看附件1。
五、申请办法
1.申请准备
2017年9月至10月,申请人按项目要求对外联系,准备申请材料。该项目向所有德国公立及德国国家认可的大学和研究所开放。可通过www.research-in-germany.org网站查找德国大学及科研机构公布的博士后研究位置,具体见网页:http://www.research-in-germany.org/en/jobs-and-careers/info-for-postdocs-and-junior-researchers.html。
2.申请材料
申请人须按照“国家留学网”公布的《2017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专栏》内《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申请材料并于11月8日前扫描上传至信息平台(其中《单位推荐意见表》无需扫描上传)。申请表中填写的留学期限须与邀请信上的信息保持一致。向CSC与DAAD方面提交的申请信息也须保持一致。
3. 申请时间及方式
(1)申请人经导师和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同意后,于2017年10月20日至11月8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填报申请信息,上传申请材料。申请人须同时向德意志学术交流中心(DAAD)北京办事处提交德方申请材料,具体要求以其网站公布信息为准(www.daad.org.cn >奖学金信息 > 博士生和博士后 > 中德(CSC-DAAD)博士后奖学金项目)。
(2)2017年11月10日前,申请人将附件2、系统打印的《申请表》和《单位推荐意见表》(单位推荐意见须经所在单位填好并加盖公章)及所有其他申请材料一并交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研究生院对申请人材料审核通过后,向学校申请推荐公函。
(3) 11月25日前我校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正式推荐公函,申请人务必将申请材料电子版以压缩包形式发给国家留学基金委,具体要求请见附件1。
六、联系方式
1.国家公派留学申请材料相关问题,请咨询国家留学基金委欧洲事务部:
联系人:蓝岩真/李玫 联系电话:010-66093932/3574
E-mail:yzlan@csc.edu.cn/mli@csc.edu.cn/
地址:北京市车公庄大街9号五栋大楼A3楼13层(100044)
2.对外联系材料相关问题,请咨询德意志学术交流中心(DAAD)北京办事处:
联系人:任婕
联系电话:010-65906656-16
E-mail:phd@daad.org.cn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8号亮马河大厦二座1718室(100004)
3.在我校申请过程中相关问题,请咨询研究生院:
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65222647
E-mail:liuy@suda.edu.cn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