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字【2017】45号
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加强和改进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及管理工作,及时有效沟通研究生培养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问题,提高我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现决定召开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座谈会。现将有关事项如下:

  一、会议时间及出席对象:

  1.学生代表专场:5月31日(周三)下午2:00-4:00

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代表1-2名

  2. 导师(教师)代表专场:6月6日(周二)下午2:00-4:00

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任课教师代表1-2名

  3.管理人员专场:6月7日(周三)下午2:00-4:00

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管理人员1-2名

 二、会议地点

 研究生院三楼会议室(蕴秀楼311)

 请各培养单位落实与会人员准时参加,并请做好交流准备。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