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
申请增列学术学位研究生导师人员材料审核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审核对象
向各院(部、所、中心)申请增列学术学位研究生导师人员。
二、材料送交部门及要求
请各单位研究生秘书在规定的审核时间内将《申请增列学术学位博士生导师校内评审材料袋》或《申请增列学术学位硕士生导师材料袋》统一送交相关职能部门审核。
增列人文社会科学类导师材料送交人文社会科学院审核,增列自然科学类导师材料送交科学技术研究部。
每位申请者的材料袋中含:
(一)《增列学术学位博(硕)士生导师任职资格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申请人须对申报材料承诺签名)。
(二)《申请人基本情况及成果证明材料》。包括: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所发表论文,所出版学术著作或教材,科研项目(批文、合同、经费本等),授权专利,获奖证书,SCIE、EI等收录证明,以及其它材料的证明。要求:首页列出证明材料清单,再按申请表中所列类目的编号排序附上有关证明材料,并装订成册。注:证明材料除收录证明需提供原件外,其余均提供复印件。
注:1、人文社会科学院审核论文、著作时需申请人在现场提供原件,申请人在审核完后将论文、著作原件取回。2、《申请增列学术学位博士生导师通讯评审材料袋》(每位申请者一式七份)不送职能部门审核,暂存各单位,待各单位初评完毕后交送学位办。3、认定导师材料不送交职能部门审核。
三、审核时间
(一)人事处审核时间:凡经人事处审核需提交补充材料的学院审核时间将另行通知。
(二)科学技术研究部审核时间:
时间 | |
附一院 | 08:30—11:30 |
附三院 | |
附二院 | 13:30—16:30 |
附属儿童医院 | |
医学部(含各学院) | |
金螳螂城市与建筑环境学院 | 08:30—11:30 |
数学科学学院 | |
物理与光电·能源学部 | |
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部 | |
沙钢钢铁学院 |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 13:30—16:30 |
电子信息学院 | |
机电工程学院 | |
纺织与服装工程学院 | |
功能纳米与软物质研究院 | |
城市轨道交通学院 |
(三)人文社会科学院审核时间:
| 单位 | 时间 |
文学院 | 08:30—11:30 | |
社会学院 | ||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 ||
音乐学院 | ||
教育学院 | 4月26日 13:30—16:30 | |
凤凰传媒学院 | ||
王健法学院 | ||
| 东吴商学院 | 08:30—11:30 |
| 外国语学院 | |
体育学院 | 4月27日 13:30—16:30 | |
艺术学院 |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
四、审核地点
(一)科学技术研究部审核地点:东校区凌云楼11楼1101室
(二)人文社会科学院审核地点:本部子实堂207室
为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请申报人务必认真准备材料,确保申报材料及其辅助证明材料齐全。请研究生秘书事先检查申报材料各栏目是否填写完整,申请表内的申报诚信承诺书是否签名并到场配合审核。职能部门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复核,请各学院5月5日将校内评审材料取回并根据审核情况进行初评。未尽事宜可致电学位办(65116848、65112546)、科学技术研究部(67507162)、人文社会科学院(65227842)。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