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鼓励研究生秘书、辅导员(工作助理)在研究生教育和管理岗位爱岗敬业、开拓创新,增强研究生教育管理一线教师的积极性、事业心和荣誉感,不断提高我校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管理水平,促进我校研究生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优秀研究生秘书、辅导员(工作助理)评选工作。
为鼓励研究生秘书、辅导员(工作助理)在研究生教育和管理岗位爱岗敬业、开拓创新,增强研究生教育管理一线教师的积极性、事业心和荣誉感,不断提高我校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管理水平,促进我校研究生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优秀研究生秘书、辅导员(工作助理)评选工作。
一、评选范围
各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管理的研究生秘书和专兼职研究生辅导员(工作助理)。
二、申报条件
(一)在研究生秘书、专兼职研究生辅导员(工作助理)岗位工作一般满3年的在职在岗人员。
(二)热爱本职工作,能较好地履行岗位职责,善于团结协作,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在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等方面成绩显著。
(三)近3年学校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者。
(四)有下列情行者优先考虑:
1、开拓进取,大胆创新,在管理理念、方法、模式、内容等方面有一定的改革创新举措;
2、近3年内有研究生教育管理研究论文发表或成功申报研究生教育管理相关课题及项目;
3、负责起草研究生教育管理文件、改革方案及撰写调研报告等;
4、因工作实绩突出受上级主管部门表彰者。
三、评选程序
1、个人根据评选范围和申报条件自愿申报,并填写《苏州大学优秀研究生秘书、辅导员(工作助理)申报表》;
2、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并盖单位公章;截止申报时间:1月6日前送报综合办公室307; 3、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组织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校内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