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字【2015】36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现开展2014—2015学年苏州大学研究生评优工作。请各单位对照相关评优条例(详见附件)认真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本次评优工作通过研究生院《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网上完成,登陆方式不变,请各单位于529(正常工作日内)前评定并完成网上填报工作,过时系统将自动关闭。现将有关评定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定范围及方法:

1、参评对象:

优秀研究生:一、二年级全日制在籍研究生(在职、委培、定向生除外);

优秀研究生干部: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干部(在职、委培、定向生除外);

优秀毕业研究生:全日制博士、硕士毕业研究生。

2、本学年有考试不及格者、受处分者不得参评;

3、符合条件的研究生自己提出申请或由导师推荐,向本单位有关负责老师递交评优申请;

4、经所在学院(部)审核,按申请奖项类别,分别排出顺序,并严格按照所分配的名额确定。在评优名单评定、公示五日后,于规定日期内报送研究生院审核。

二、评优网上申报程序:

请各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老师以思政管理身份登陆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用户界面,进入奖学金管理-评奖评优进行申报。

三、名额分配:

详见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奖学金管理-评奖评优-评奖评优院系申报各相对应的申报栏目。

四、书面上报材料要求:

各类评奖审批表须书面上报,请各单位自行在《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中填报打印(一式二份),由单位负责人签字、院(部)盖章后,将评优纸质材料于529日前交送研究生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审核。

五、各类奖项均不兼得。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