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字【2015】号
各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苏州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选题立项资助办法》的文件规定,我校将对研究期已满的优秀博士学位论文选题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和依据

  2013年度立项建设及还未结题的2013年度前立项建设的苏州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选题项目(附件1);验收依据为《苏州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选题立项申请表》确定的研究目标和要求。

  二、验收程序和材料

  1、请获立项资助的博士研究生填写《苏州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选题立项结题报告书》(附件2)一式一份。

  2、相关科研成果复印件一份。

  3、请立项资助的博士研究生将上述材料和经费本交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各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汇总材料后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签署意见并于515日前交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4、请准备5分钟的PPT汇报材料。具体内容为:对照项目申报书中预期成果目标,总结工作的完成情况,不对具体研究内容进行阐述。汇报时间地点55日后另行通知。

  三、其他事项

  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期结题的博士研究生请填写《苏州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选题立项结题延期申请表》(附件3)一份,在上述时间内交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

     如有未尽事宜,请与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 65112257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