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字【2015】27号
各相关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江苏省学位委员会《关于做好研究生课程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经研究,我校确定8个江苏省优势学科二期立项建设学科和5个省重点序列学科(见附件)参加由教育部支持的研究生课程建设试点,其他一级学科自愿参加试点。现按照教育部的工作要求,将试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要求

    1、各学科要以《教育部关于改进和加强研究生课程建设的意见》和江苏省《关于进一步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意见》(附件)为指导,分析本学科课程建设工作现状,全面规划课程建设工作的基础上,选择本次试点工作具体内容并形成试点方案。方案经学校组织研讨论证后予以实施。

     2、试点内容应以制度机制建设、课程体系建设以及课程教学改革为重点,并可按照相关制度机制和课程体系要求开展具体的课程建设。

     3、各学科要按照课程建设的规律和特点,根据本学科试点工作内容和需要,确定试点工作时间,原则上要在两到三年内形成阶段性的课程建设成果。

     4、试点学科在试点工作过程中或试点工作结束后,应通过面向其他培养单位举办改革研讨会、经验交流会或开展具体课程的教师培训等方式,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

     5、对于不能按照计划开展试点工作的,学校将终止其试点资格。

   二、组织管理

    6课程建设是研究生培养单位条件建设、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的重要方面,培养单位对此负有主体责任。支持部分学科开展试点工作,是激励学科积极主动开展课程建设,发挥试点学科的示范引领作用。

    7各试点学科要高度重视研究生课程建设试点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分析借鉴国内外研究生课程建设的经验,结合本学科实际对试点工作方案进行研讨论证,精心组织实施,及时总结工作进展,确保取得预期成效。试点工作结束后,要向省上报试点工作总结报告,经审查后上报教育部。
 
 8、教育部已下达试点工作的补贴资金,我省也将在研究生创新工程项目遴选中予以相应支持, 学校也将制定相应的支持政策

     9、在每一年度结束前,学科要对照试点工作方案,总结报告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形成试点工作年度进展报告,并于每年11月30日前提交至质量信息、平台进行公开。

三、工作具体安排

     10、请各试点学科4月26日前将试点方案提交研究生院培养办。(t_xuxiaoming@suda.edu.cn

     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65112257

   附件:试点学科名单

1、省优势学科2期:政治学、化学、化学工程与技术、光学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纺织科学与工程、临床医学、特种医学、艺术学(9个支撑学科)

2、省重点序列学科:法学、体育学、中国语言文学、数学、系统生物学(基础医学和生物学支撑)

3、其他自主申报一级学科

  参考文件请参见压缩包。
 
1、《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

2、《江苏省学位办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意见

3、《教育部关于改进和加强研究生课程建设的意见》

4、《江苏省学位办关于做好研究生课程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

5、美国部分大学研究生课程建设情况案例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