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字【201514

各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加强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队伍的建设,提升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的指导能力,顺应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的时代需求,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15年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增列和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基本条件

申请增列或认定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的基本条件,详见文件《苏州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评聘办法》(苏大学位[2015]1号)附件5

说明:申报所涉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行政职务、年限、年龄、出生年月、数量、等级等除特别注明者外,均含本级,其中有关时间的统计均截止到20141231日。

二、申请材料

1、申请增列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人员向学院提交材料:

①《增列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任职资格申请表》【附件ZS1】(原件一式两份)。

②三位专家推荐书原件。

申请人专业经历、任职资格、临床技能、教学科研情况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装订成册)。证明材料内含:身份证、执业医师证书、职称证书、学历学位证书、临床技能、发表论文、授权专利、获奖证书、科研项目、教学情况等相关证明复印件。要求:首页列出证明材料清单,再按申请表中所列类目的编号排序附上有关证明材料。

证明材料除复印件外,原件供学院审核之用,确认真实性后返还申请人。

每份材料袋面贴上填好的《申请增列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评审材料袋封面》【附件ZS2】。

2、申请认定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人员向学院提交材料:

1)本校学术学位硕士生导师申请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提交材料:《校内人员认定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任职资格申请》【附件XNRS】(一式一份)。

2)校外学术学位或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申请我校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提交材料:

①《认定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任职资格申请表》【附件RS1】(原件一式两份)(校外人员用)

②三位专家推荐书原件。

申请人专业经历、任职资格、临床技能、教学科研情况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装订成册)。证明材料内含:身份证、执业医师证书、职称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已获导师资格批文、临床技能、发表论文、授权专利、获奖证书、科研项目、教学情况等相关证明复印件。要求:首页列出证明材料清单,再按申请表中所列类目的编号排序附上有关证明材料。

证明材料除复印件外,原件供学院审核之用,确认真实性后返还申请人。

每份材料袋面贴上填好的《申请认定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评审材料袋封面》【附件RS2】。

三、工作安排及要求

(一)申请阶段:2015311日—2015320

申请人向相关学院提出增列或认定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申请。对符合申报对象和条件要求的非本校人员申请担任我校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其所在工作单位须于2015316-17日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提交委托申请函、已有协议及相关材料(均一式两份)。学位办联系电话:65116848

(二)学院初评和公示阶段:2015331日之前完成初评,201547日之前公示结束。

1、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查增列、认定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申请材料,并根据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评聘基本条件进行初评,填报《申请增列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人员审核情况汇总表》【附件HZ4】,《申请认定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人员审核情况汇总表》【附件HZ5】并在个人申请表的相应栏签署审核意见。学院将上述汇总表的纸质版一式一份(经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于201541前报送校学位办,并将电子版发送至hetianxu@suda.edu.cn同时抄送jinwy@suda.edu.cn,联系电话:65112546

2、各学院将初评通过的增列、认定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申请材料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

(三)相关职能部门审核阶段:审核具体时间、要求另行通知。

专业学位导师遴选,实行申报诚信承诺制。申请人应填写申报诚信承诺书,对申报材料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申报材料若有违反规定和不实,将取消申报资格。各学院应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确保审核结果的准确性,并按时报送有关材料。对申报材料不齐全或逾期未交者,我办将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