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苏州大学研究生工作综合考评方案(试行)》(苏大研【2014】7号)文件精神, 经各二级研究生培养单位初评、学校审核、专家评审,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
 

  一、“研究生工作综合考评优秀奖”拟获奖单位:

  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部

  物理与光电·能源学部

  王健法学院

  文学院

  二、“研究生工作特色奖”拟获奖单位

  纳米科学技术学院(功能纳米与软物质研究院)

  纺织与服装工程学院

  公示期为1月23日-28日。如有不同意见,请各单位在公示期内向研究生院提出书面意见。受理部门:研究生院综合办公室。

  特此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