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苏州大学研究生工作综合考评方案(试行)》(苏大研【2014】7号)文件精神, 经各二级研究生培养单位初评、学校审核、专家评审,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
一、“研究生工作综合考评优秀奖”拟获奖单位:
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部
物理与光电·能源学部
王健法学院
文学院
二、“研究生工作特色奖”拟获奖单位
纳米科学技术学院(功能纳米与软物质研究院)
纺织与服装工程学院
公示期为1月23日-28日。如有不同意见,请各单位在公示期内向研究生院提出书面意见。受理部门:研究生院综合办公室。
特此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