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字【201496

各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苏州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条例(试行)》(苏大研[2014]30号)和《苏州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苏大研[2014]39号),在2014级研究生中评定学业奖学金。现将有关评定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定范围

1、评定对象:2014级全日制研究生;

2、未到档、未注册研究生不予参评。

      名额分配

根据《苏州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中奖励等级与标准下达名额,学校统筹安排。

  三、组织实施

1、各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成立相应的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由单位主要领导任主任委员,研究生导师、行政管理人员、学生代表任委员,负责本单位奖助学金的申请组织、初步评审等工作;

2、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在学校奖助学金管理条例和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基础上,要制定本单位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细则,制定时需综合考虑学生的道德品质、课程成绩、学术成果、社会工作等因素,实施细则须在评定前在本单位公示;

    3、各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须结合本单位奖助学金实施细则认真进行评定,严格按照所分配的名额进行排序;

    4、各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将评定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进行网上申报;

  学业奖学金网上申请程序

请各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老师(管理员)登陆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在首页奖学金管理项目下的“学业奖学金”分项内进行申报。申报成功后直接打印《苏州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

         五、材料递交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细则(一式一份纸质版盖培养单位章)、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填报打印《苏州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纸质版盖培养单位章、负责人签章)报送至研究生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教育与管理科(校本部蕴秀楼305室)。实施细则电子版发至yjsbsg@suda.edu.cn

     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时间安排表

时间

工作安排

负责部门

1112

发布2014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研究生院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11141700

上报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名单;上报本单位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细则。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1114日—1117

评定本单位学业奖学金并确定拟获奖同学等级。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

1117日—1121

各单位公示本学院(部)拟获奖同学名单及等级。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112412:00

各单位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上报获奖同学名单及等级。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1124

学校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各单位上报的获奖学生名单

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

1124日—1128

在全校范围内公示获奖学生

名单

研究生院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1130

发放2014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研究生院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特此通知。

 

附件:学院(部)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