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字[2014]23号
各学院(部):
研究生学籍档案是证明个人学习经历的原始材料。根据学校档案馆材料归档要求,研究生学籍材料作为永久性档案保存,其归档材料应内容完整,书写规范,材料齐全。在经过了前一轮的检查后,目前还有少数学院、研究生在填写学位申请书和培养手册时出现不符合归档要求的现象,请各学院能积极重视此项工作,对目前拟归档的材料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改进。现将有关填写注意事项再作强调如下:
1、所有表格一律用黑色钢笔填写,填写内容真实,字迹清楚;
2、所有表格内的签名或盖章不能留空(如研究生、导师、学院领导、成绩单、答辩委员会决议、学位委员会专家、学位证书号码等);
3、学位申请表可下载打印但不能黏贴,以免丢失;
4、为保持归档材料的统一、整齐,不需归档的材料不要归入(如评阅专家简况表)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