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字【2013】122号
各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启动“2014年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后,日本九州大学为吸引更多中国的优秀学生到该校留学,特制订了《关于2014年度九州大学接受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留学人员实施办法》,根据管理办法:
    1、该实施办法含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2、对正式接收的学生,免收学费、入学费和审核费(仅限于中国国家留学基金委(CSC)认定并审核通过的留学期间,之后如有延长,延长期间内需缴纳学费)。
    3、申请者在2014年1月15日前通过九州大学北京事务所的在线申请系统提交申请书,个人简历、研究计划书等材料。
    4、九州大学将依据接收的材料,按照相应的审核方法决定接收与否,审核结果将由九州大学北京事务所通知申请者。
    5、预接收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需按照各学院要求,在提交于指定日期举行的博士课程研究生院入学考试的申请书等材料之后,接受考试,考试合格者被正式予以接收。
    6、被接收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在通过研究生院入学考试之后正式被录取之前、以研究生身份注册的学习期间,同样免收学费、入学费、审核费。
    更详尽的相关信息请查阅附件,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公派研究生项目的服务工作,请各培养单位进行广泛宣传。如有其他问题,请拨打咨询电话:
    (1)研究生院:65222647,联系人:刘老师;
    (2)九州大学北京事务所:010-51581387 传真:010-51581367。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