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字【2013】109号
 
各学院(部)、相关职能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及省教育厅关于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苏教研[2013]6号),积极实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及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加强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经学校研究,决定举行2013年苏州大学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宣讲教育报告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第一场:独墅湖校区
  时间:2013年11月6日(周三)下午2:00
  地点:炳麟图书馆学术报告厅
  第二场:老校区(含本部、东校区、北校区)及阳澄湖校区
  时间:2013年11月13日(周三)下午2:00
  地点:校本部敬贤堂
  二、参加人员
  校领导:另行通知;
  职能部门:党办、校办、研究生院、宣传部、人事处、科技产业部、人文社科院领导;
  研究生院:有关领导及工作人员;
  各学院(部):各学院(部)的研究生工作分管领导及研究生秘书,按所在校区分别参加第一场或第二场报告会;
  研究生:独墅湖校区各学院(部)的2013级研究生代表参加第一场,校本部、东校区、北校区及阳澄湖校区的2013级研究生代表参加第二场;
  教  师:新上岗的青年教师代表统一参加第二场。
  三、参会2013级研究生代表人数分配
独墅湖校区
老校区、阳澄湖校区
序号
学院(部)
人数
序号
学院(部)
人数
1
文学院
20
1
体育学院
30
2
凤凰传媒学院
10
2
东吴商学院
30
3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20
3
王健法学院
30
4
社会学院
20
4
数学科学学院
30
5
教育学院
20
5
外国语学院
30
6
艺术学院
20
6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30
7
音乐学院
5
7
电子信息学院
30
8
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部
20
8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30
9
纳米科学技术学院
20
9
机电工程学院
30
10
纺织与服装工程学院
20
10
城市轨道交通学院
10
11
金螳螂建筑与城市环境学院
5
11
金融工程/系统生物学中心
10
12
医学部
70
12
信息光学所/现代光学所
10
 
小计
250
 
小计
300
 
  请各学院(部)组织并通知研究生代表参会,并提前20分钟签到入场。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