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字【2013】45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现开展2012—2013学年苏州大学研究生评优工作。请各单位对照相关评优条例(详见附件)认真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本次评优工作通过研究生院《教育与管理科网络办公系统》网上完成,《系统》登陆方式不变,请各单位在5月23日前(正常工作日内)完成网上填报工作,过时系统将自动关闭。现将有关评定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定范围及方法:
1、参评对象:
优秀研究生:一、二年级全日制在籍研究生(在职、委培、定向生除外);
优秀研究生干部: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干部(在职、委培、定向生除外);
优秀毕业研究生:全日制博士、硕士毕业研究生。
2、本学年有考试不及格者、受处分者不得参评;
3、符合条件的研究生自己提出申请或由导师推荐,向本单位有关负责老师递交评优申请;
4、经所在学院(部)审核,按申请奖项类别,分别排出顺序,并严格按照所分配的名额确定。在评优名单评定、张榜公示后,于规定日期内报送研究生院教育与管理科审核。
二、评优网上申请程序:
请各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老师(管理员)登陆管理系统用户界面,在首页“工作项目申报”栏下的“将要进行申报的工作项目”表格内选择要申报的奖项名称及年级,然后点击“申报”(具体操作请参照“项目申报使用说明”)。
三、名额分配:见管理系统用户界面首页“名额分配表”
( 注: 优秀毕业研究生的名额中前为非定向和自筹生名额,后为定向、委培生名额)
四、书面上报材料要求:
各类评奖审批表须书面上报,请各单位自行在《系统》中填报打印(一式二份),由单位负责人签字、院(部)盖章后,将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评优纸质材料于5月23日前,优秀毕业生纸质材料于6月4日前交送研究生院教育与管理科审核。
五、各类奖项均不兼得。
备注:本次评优工作从研究生院《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中申报的院系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