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字【2012】151号

各学院(部)及有关毕业研究生:

  为提高毕业研究生办理离校手续的工作效率,经与相关部门协商,请各学院(部)以学院为单位,集中收齐毕业研究生的离校手续单,在2013年元旦后,派毕业生代表到财务处等相关部门办理盖章手续,其中财务处集中办理离校盖章的时间为2013年1月7日、8日两天。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