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字【2012】6号
各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苏州大学学生管理规定》,学校拟将超出规定学习年限的研究生学籍进行注销,具体名单请见附件,请各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通知到研究生本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周内与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65112257,65226986。
特此公告。
研究生院
2012年2月27日
研字【2012】6号
各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苏州大学学生管理规定》,学校拟将超出规定学习年限的研究生学籍进行注销,具体名单请见附件,请各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通知到研究生本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周内与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65112257,65226986。
特此公告。
研究生院
2012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