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字〔2019〕56号

各基层研究生招生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硕士研究生整体生源质量,在保持现有报考量的基础上实现质的突破,根据我校2019年招生工作总体情况和年度工作安排,现将2020年硕士生招生宣传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思路

各基层研究生招生单位(以下简称招生单位)要充分认识硕士生源质量对于人才培养质量及学校双一流建设的重要影响,积极应对当前硕士生源竞争严峻形势,充分利用和整合学校各方资源,构建校院两级招生宣传体系,既重视本校生源又主动对接目标优质生源高校和考生,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各种宣传平台,创新宣传举措,多途径开展宣讲和咨询,点面结合,注重实效,不断提升社会认可度,吸引优秀生源报考我校,整体提高我校硕士生源质量。

二、职责与分工

研究生院负责相关政策的制定、全校硕士生招生宣传活动的组织协调、实际宣传效果的评价等工作。各招生单位负责本单位硕士生宣传计划的制定、宣传人员的选派、具体宣传活动的策划与组织、宣传工作的总结等工作。

三、招生宣传活动组织

5-9月是进行硕士生招生宣传的重要阶段。请各招生单位结合本单位学科专业特点,在做好生源结构分析的基础上,认真制定本单位2020年硕士生招生宣传方案。

1.组建硕士生招生宣传咨询队伍

各招生单位组建由分管研究生教育的领导牵头、包括各学科负责人、研究生导师、研究生秘书、研究生辅导员、在校研究生、校友在内的研究生招生宣传队伍。对于参与宣传工作的人员,各招生单位要进行专门培训,确保参与人员熟悉研究生教育规律、熟悉硕士生招生政策、熟悉学科专业内涵及特色。

2.开展日常宣传咨询活动

研究生院统一编制能反映学校研究生教育特色的宣传材料和宣讲PPT,各招生单位制作能反映学科专业特色和人才培养优势的宣传资料。研究生院与考生经常关注的招生宣传主流媒体合作,宣传我校各招生单位、学科、导师与硕士生招生政策等情况。研究生导师要加强其对外宣传的功能,导师和课题组可通过QQ、微信等媒介进行宣传和咨询。

3.召开应届本科生考研咨询会

各招生单位应了解本单位拟考研学生的有关情况,积极组织召开本单位应届本科生考研咨询会,以主题班会、导师讲座、经验分享等形式宣传我校硕士招生政策和奖助体系、导师情况,安排本校学生考研经验介绍等,做好推免生选择留校深造的后续跟进和服务工作,提高推免生和本校报考人数。咨询会应有本单位分管研究生教育的领导、学科带头人、研究生导师、辅导员等参加,学生规模大的单位可分学科专业进行。建议考研咨询会安排在5-6月举办。

4.举办夏(秋)令营、暑期学校等活动

()令营、暑期学校等活动是促进考生了解我校的有效方式,有利于发掘和选拔校外优秀应届本科生到我校继续深造。活动可由招生单位单独或几个单位联合举办,一般包括:举办开营式,介绍学校与单位基本情况,参观实验室,组织聆听专家学术报告等。

5.研究生导师积极参加招生宣传工作

研究生导师应积极参加研究生招生宣传工作,利用外出讲学、做学术报告、访问的机会,宣传学校、宣传自己的专业。对于历年上线人数不足依靠调剂的学科专业,有义务有责任组织导师到校外参加招生宣传工作。

6.校外招生宣传活动

校外招生宣讲和现场咨询可与优秀生源考核结合起来。校外宣传活动宜安排在5-9月进行,各基层招生单位可结合本单位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校外宣传活动计划,研究生院将派人参加并提供必要的宣传材料和政策咨询。另外,研究生院也会视情况,适当组织安排校外宣传活动。

各招生单位校外招生宣传活动基本流程为:

1)根据学科专业分布确定主要宣传目标地区和目标优质生源高校(根据近年报考我校生源的情况,拟定目标生源学校),可单独宣传或与其他招生单位联合宣传。

2)确定参加校外宣传的人员,组建队伍,公布宣传日程、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进行宣传前的准备。充分利用导师、校友、本校已录取的校外学生、学生组织等渠道发布宣传公告,扩大宣传宽度和广度。

3)赴校外进行宣传活动,做好有意向报考我校学生的信息收集工作,并组织优秀生源的选拔考核。

4)在赴校外招生宣传活动中,各招生单位可根据自身学科特点,有针对性地选取合作高校或学院,适时地开展学术报告和招生咨询等活动,逐步建立院际推免生交流合作,建立优质生源吸收长效机制。

5)在赴校外招生宣传活动结束后,应指派专人积极做好有关意向考生的联系、反馈和咨询等服务工作。

四、招生宣传工作的总结与评价

为提高招生宣传效果,各招生单位在开展宣传活动的同时,要及时反馈宣传工作图文、影音等资料,便于研招办发布活动新闻,并做好优秀生源的信息登记工作,以及面试考核记录和宣传工作记录。在招生宣传工作结束后,各招生单位应认真总结,并提交总结报告。学校将根据推免生接收情况和优质生源报考及录取情况,对各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指标进行调控,并将作为年终研究生工作考评的重要参考。

五、其他说明

1.请各招生单位于520日前将本单位实施方案及附件1发至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研招办将集中对外公布。

2.在各类宣传活动中,对于招生政策中不确定的问题,各单位可及时与研招办沟通确认。

3.在招生宣传过程中开展的考核选拔活动应规范有序,考核的学生信息进行及时汇总,报研招办审核。

4.研究生院将根据各学院制定的宣传活动方案和具体开展情况,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

特此通知。

附件1:硕士研究生招生宣传活动方案(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