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研究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以申请休学,学校也可以认定其应当休学:

(一)因病不能坚持学习或学校认为其身心状况暂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并经校医院核准,需要休养治疗的;

(二)女研究生因生育需要的;

(三)定向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因单位工作需要中断学业的;

)创新创业需要的;

(五)一个学期内因私请假累计超过三十日的;

(六)有其他正当理由无法正常在校学习的。

 
二、办理时间 
        研究生根据实际情况提出休学申请,但休学时长必须以学期为单位,原则上累积不超过一学年。

三、注意事项 
      

(一)休学研究生应当在办理手续后及时离校,交通等费用自理,学校保留其学籍。研究生应当办理休学手续而拒不办理或办理休学手续后拒不离校的,自学校通知其应办理休学手续之日或应离校之日起,超过十五日的,视为放弃学籍,按自动退学处理。

(二)研究生休学期间,不享受在校生待遇。但其在缴纳大学生医保后的一年有效期内休学且产生的医疗费用可按学校医疗管理规定报销。

(三)休学后复学的研究生的毕业时间,根据休学时间相应推迟,但不得超过最长学习年限。


四、办理方式 
       登录“苏州大学师生网上事务中心”(网址 http://aff.suda.edu.cn),点击“学生”身份,在“事务搜索”栏内输入需要办理的学籍异动名称“休(复)学”,进入后再点击右侧上方的“在线办理”,认真阅读相关提醒后填写各项内容,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申请提交后可再次登录系统,点击“我的事务”查看流程进度。若提交申请时下一审核项提示“对不起,未找到相关负责人,请联 系 系 统 管 理 员 ”, 请 登 录 研 究 生 综 合 管 理 系 统 ( 网 址http://yjsgl.suda.edu.cn/gmis/login.aspx)完善导师信息;审批过程中若导师无法线上审批请先按照签名模板上传导师签字内容再点击“提交”。因病休学的研究生需上传相应病历证明流转到校医院审核。
       登录用户名与密码为个人网关账号,如忘记请与网络中心联系(0512-65880000)。 
       研究生休学期满,请在开学两周内登录“苏州大学师生网上事务中心”,在原来的休学记录上申请复学。
       
       研究生秘书可登陆“苏州大学师生网上事务中心”,点击右上角“我的事务”,选择左侧导航栏“事务中心--申请记录--记录查询”对应的异动类型查询学生情况。 

 
 
五、线上办理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