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字【2020】55号

相关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苏州大学国(境)外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管理办法(试行)》(苏大研[2013]31号)文件,现将我校联合培养国(境)外博士研究生2020年上半年度有关阶段性考核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方式及内容

进入我校联合培养项目且享受我校综合奖学金的国(境)外博士研究生(名单请见附件1)须进行阶段性考核。阶段性考核由我校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具体组织。考核小组成员须由我校导师和外方导师在内的至少3人组成。考核采取学生汇报、考核小组成员提问及查看材料的方式,主要考核前半年的研究内容、研究进展和科研成果是否达到预期目标,以及后半年的研究计划和预期研究成果等内容,最后形成综合考核意见。

二、考核时间安排

请各相关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于2020626前完成阶段性考核,将《苏州大学国(境)外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阶段性考核表》(附件2)以及科研成果复印件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研究生院对考核结果进行复核,给予考核合格的研究生发放半年度的综合奖学金,考核不合格者予以停发。

三、其他

未尽事宜,请与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联系,联系人:汪老师,联系电话:65222647,邮箱:wangwei23@suda.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1 2020年上半年度苏州大学国(境)外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阶段性考核名单.xlsx

附件2 苏州大学国(境)外博士研究生阶段性考核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