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字【2015】32号
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普通高校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实施与管理办法》的

文件精神,我校将对研究期限已满的“江苏省普通高校研究生科技创新计划”项目(见附件1)进行结题验收,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结题材料

  1、填写《江苏省普通高校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2)一式一份,

其中“校外专家结题意见书”一栏需请两位专家(要求为博士生导师)填写结题意见。

  2、与本项目相关的成果复印件一套。

  二、材料报送程序

请各研究生基层培养单位将以上书面材料汇总后于2015年5月15日前交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根据省教育厅文件的要求,项目负责研究生须在项目结题后方可申请论文答辩(以前延期不在附件名单之列的今年拟毕业的研究生也应在今年结题,请按结题要求做好结题验收工作)。

  特此通知。

  联系电话:65112257

  联系人:徐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