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字〔2014〕38号
各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14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选拔办法》的通知,现将我校相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国外合作单位应为该领域一流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等机构,双方签有合作协议,并在培养目标、模式等方面具有创新性。
二、申报工作
请各申报单位填写《2014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申请书》(附件1),于2014年5月10日前交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国际交流科(校本部蕴秀楼212室)。
三、项目评审
我校审核后将符合要求的项目上报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采取现场陈述、答辩等方式进行评审。
四、项目派出
项目获批后,由申报单位选拔推荐人选,报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录取,采取人选依托项目派出的方式。
未尽事宜,请与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联系,联系人:刘洋,联系电话:65222647,邮箱:liuy@suda.edu.cn。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