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ze=2]                 研字[2007]80号各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  研究生老生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已于2007年6月开始进行。为了保证2007级新生顺利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工作要求  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与管理工作是一项政策性较强、办理程序复杂、后续管理难度较大的工作,请各院(系)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指导:  1、认真开展宣传教育  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帮助学生了解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引导他们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2、切实加强组织指导  具体负责国家助学贷款的老师须指导符合条件的经济困难学生按要求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并认真填写相关内容,确保信息准确完整;  3、严格进行资格审查  必须对申请者的品学情况、个人信用情况进行调查和审核,严格把好“入口关”。  二、借款学生必须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2、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贷款的证明);  3、诚实守信,品行良好,遵纪守法,无违反校纪校规行为;  4、学习刻苦,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含学费、住宿费、基本生活费);  6、严格遵守国家助学贷款的有关规定,承诺正确使用所贷款项并按规定履行还本付息义务;  三、借款学生须提交的材料  1、江苏省高等学校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  2、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3、两名见证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4、家庭经济困难证明(须使用学校统一提供的样表)。  四、申请材料基本要求  1、申请者须用钢笔逐项认真填写相关内容,确保信息准确完整。如果本人家庭和父母亲工作单位均无联系电话或移动电话,请务必填写亲戚朋友的家庭或居委会(村委会)的联系电话;  2、院(系)要对申请者填写的各项数据进行严格审核,对所有申请者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确保准确无误;  3、《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一份原件,二份复印件;《国家助学贷款花名册》用EXCEL格式输入,《申请审批表》、《花名册》、《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空白表请从学生工作部(处)华丰园网站主页下载,其中,花名册的电子文档请发送至电子信箱: yjsbsg@suda.edu.cn,纸质文档加盖公章后与其它申请材料一并报送研究生部思想教育管理科;  4、所有申请者申请时必须有两位熟悉申请人情况的在职教职工担任见证人,见证人应全面了解申请者的基本情况和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全部过程,并在必要时予以证明。  五、报送时间  请各院(系)于10月10日前将2007级新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所有纸质材料报送至研究生部思想教育管理科(老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材料仍于9月20日前报送)。  特此通知。                             研究生部                           2007年8月31日 [/siz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