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研究生招生单位:

为做好2021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1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编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校2021年博士研究生仅招收非定向全脱产类别的考生,招生选拔方式有:“博士候选人”计划、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本科直接攻博四种方式。其中“博士候选人”计划面向对象仅为入选2019年“博士候选人”计划且考核合格,预计于2021年转入博士阶段的考生。

二、我校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学科、专业必须是本单位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或备案的博士学位授权点,使用的学科、专业名称及代码按教育部《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要求填写。各单位须根据学位点评估需要,结合上岗导师、招生名额等情况,合理确定招生专业和研究方向,鼓励组建导师组联合招收和指导博士生。

三、相关附属医院要充分考虑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培养的特点,合理确定专博招生领域,编制招生专业目录。专业学位博士生招生计划纳入招生单位博士招生总计划统筹管理。

四、请有意向补报2021年上岗招生博导名单的单位于921日中午12:00前将补报名单报研招办审核;请各单位于1015日前将经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同意的2021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模板见附件,有关招生计划另行通知)报研招办审核。以上材料均需同时提交电子文本、书面文本(分管领导签字和加盖公章)。

五、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是开展招生工作和指导考生报考的基本依据,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2021年招生专业目录编制工作,确保招生专业目录准确、翔实,以利于我校博士研究生的招生选拔。为吸引更多的优秀考生报考我校,各招生单位应加强领导,合理规划,积极做好生源的组织和动员工作。

六、以上要求如与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厅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相关文件冲突,以教育部文件为准。

特此通知。

 

招生专业目录编制模板.docx